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危险!没摆放警示牌引发二次事故

本报讯 记者廖冬云、通讯员任圣浩报道: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事故后,如未正确处置,极易引发二次事故。近日,G30连霍高速发生了一起两车刮擦碰撞事故,事故车辆因未及时摆放三角警示牌,5分钟后,后方驾驶员疏于观察操作不当,最终导致发生二次碰撞事故。

当日12时,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等级公路交警支队昌吉大队接到报警称,在昌吉西立交桥附近连续发生两起追尾事故,无人员受伤。民警到达现场后,立即放置警示标志,提示过往车辆减速慢行。经询问得知,第一起事故中,小车驾驶员李某行至该路段时,因变道过急未能提前观察后方来车情况,导致两车发生刮擦碰撞。事故发生后,李某又未及时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,也未摆放三角警示牌,致使后方行驶的半挂车不慎撞了上来。第二起事故中,半挂车驾驶员王某表示,自己一直行驶在第四车道内,行驶到事发现场时看到了应急车道内的货车,所以就变更到第三车道,等看到停放的小车时,已经来不及刹车。目前,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。

民警提醒:在高速公路上,如遇车辆故障,应第一时间将车辆移至应急车道,开启车辆危险报警闪光灯。若车辆不能移动,应在车辆后方150米开外摆放三角警示牌,人员及时躲避到护栏外,拨打高速救援电话报警救援,时刻牢记“车靠边、人撤离、即报警”九字警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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